关于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遗属生活补助范围和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 |
| |
作者单位: | 中共江西省委组织部;中共江西省委老干部局;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西省民政厅;江西省财政厅 |
| |
摘 要: | 各市委组织部、老干部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民政局、财政局,省直各单位:经省政府同意,现就调整我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遗属生活补助范围和标准等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享受遗属生活补助人员范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离退休人员,下同)死亡后,其生前主要负责供养的亲属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
关 键 词: | 工作人员 机关事业单位 有关问题 补助标准 生活 人力资源 老干部 通知 老红军 配偶 |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