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一次全国代表大会上关于修改党的章程的报告(一九七七年八月十三日报告,八月十八日通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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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叶剑英.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一次全国代表大会上关于修改党的章程的报告(一九七七年八月十三日报告,八月十八日通过)[J].山东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197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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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叶剑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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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同志们: 现在,我受党中央委托,做关于修改党章的报告。党的第十一次全国代表大会,是在我们的伟大领袖和导师毛泽东主席逝世以后,在我们党取得粉碎王洪文、张春桥、江青、姚文元“四人帮”反党集团的伟大胜利的情况下,由英明领袖华国锋主席主持召开的。这是我们党的历史上一次具有伟大意义和深远影响的大会。华主席在大会上所作的政治报告,高举马克思主义、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的伟大旗帜,精辟阐述了毛主席提出的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的伟大理论,全面总结了党的第十一次路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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