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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理“毒土地”应让污染者埋单
作者姓名:张枫逸
摘    要:[微观点]:土地使用者非法攫取了利益,却不用为土地污染承担责任,消费者既是毒土地的受害者,又要为修复毒土地来埋单,这显然是不公平的。亟待以法律形式厘清土地污染权责,改变肇事主体高收益、零风险的悖论,让谁污染、谁治理落到实处,从而树立人们对于土地生态的敬畏,遏制毒土地的蔓延。

关 键 词:污染土地  综合治理  毒土  土地污染  悖论  土地调查  修复  污染问题  风险  污染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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