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AI文学文本的符号形态与具身性阐释伦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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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彭成广.论AI文学文本的符号形态与具身性阐释伦理[J].青海社会科学,2022(1):174-18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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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彭成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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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华东师范大学;西南民族大学中国语言文学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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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第69批面上资助项目”(2021M6910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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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AI文学文本的阐释活动是复杂多元的,无法直接用有无“意义”的排他性方式来衡量。大体说来,AI文学文本具有“无意义文本”“准意义文本”“意义文本”等符号形态,对此所进行的阐释活动要分别论述。在不同的阐释活动中,文本“作者”的地位、作用和影响不断变化,作者与文本、文本生发语境、阐释者、阐释活动语境等要素之间存在多种可能,如整体合一、自相矛盾、对立割裂,等等。以此表明,“作者”或“拟设作者”在阐释活动中发挥着重要影响,并构成了阐释的重要内容。AI文学文本的生产与阐释均应遵循相应的具身性伦理规则,对其阐释的重点是甄别文本好坏的价值判断,而非有无“意义”的事实判断;具身性伦理呼唤并要求“作者”始终在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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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AI文学文本 符号形态 阐释 作者 具身性伦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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