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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病后又确诊职业病 单位能否解除劳动合同?
引用本文:潘家永.患病后又确诊职业病 单位能否解除劳动合同?[J].中国劳动,2012(1):61.
作者姓名:潘家永
作者单位:安徽警官职业学院
摘    要:问:王某是一家企业的职工,已经在该企业工作了11年,2010年又签订了5年期的劳动合同。2011年2月,王某因患病?住院治疗,请了4个月的病假,不料治疗3个月后又意外被确诊患了职业病,于是向单位要求延长医疗期。单位却说,已经给王某4个月的病假了,如果在该期间治不好,就解除劳动合同。请问,单位的说法对吗?

关 键 词:职业病  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  用人单位  患病  住院治疗  病假  医疗机构  企业工作  工伤保险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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