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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性规制及其法律制度安排
引用本文:柳捷,谢东鹰.社会性规制及其法律制度安排[J].社会科学辑刊,2006(6).
作者姓名:柳捷  谢东鹰
作者单位:浙江警官职业学院应用法律系 浙江杭州310018
摘    要:传统理论认为,社会性规制产生的依据是市场失灵,即市场的外部性与内部性使社会性规制成为必要。社会性规制的目标主要是保护社会公众的健康、安全和环境权益。市场机制和民法调整的局限性以及社会性规制和经济法、社会法的优势,使得社会性规制直接干预经济生活具有了必然性。社会性规制的立法应当有社会公众的广泛参与,充分体现其意志。

关 键 词:外部性  内部性  社会性规制  经济法  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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