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完善我国日常家事代理制度的法律思考
引用本文:马新文.完善我国日常家事代理制度的法律思考[J].中州学刊,2007(3):106-108.
作者姓名:马新文
作者单位:河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民商法教研室,河南,郑州,450002
摘    要:日常家事代理是指夫妻双方在日常家事范围内与第三人为民事法律行为时,可代理另一方行使相应权利。我国现行民事立法中并没有规定日常家事代理制度,但司法实践中经常出现基于日常家事代理事实的法律纠纷,迫切要求立法层面就日常家事代理的范围、内容、方式、原则、法律责任等做出明确规定。在相关立法出台之前,我国应在司法层面对法官审理日常家事代理纠纷的自由裁量权予以规范和限制。

关 键 词:日常家事代理  性质  现状  完善
文章编号:1003-0751(2007)03-0106-03
修稿时间:2006年3月8日
本文献已被 CNKI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