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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刑不相适应——论我国贪污罪的危害与惩罚
引用本文:黄初明,李珉珂.罪刑不相适应——论我国贪污罪的危害与惩罚[J].广西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8,30(Z2).
作者姓名:黄初明  李珉珂
作者单位:贵港市港南区人民检察院
摘    要:罪刑相适应原则是我国刑法的一项基本原则.它要求刑罚设置合理,刑罚适用恰当,重罪重罚,轻罪轻罚.在我国,贪污罪的犯罪性质恶劣,危害性极大,而在实践中对其惩罚却较轻,这与罪刑相适应原则相是违背的.应当完善贪污罪刑罚立法,并严格刑罚适用,真正做到罪刑相适应.

关 键 词:贪污罪  罪刑相适应  从严治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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