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关于做好2005年企业工资总额同经济效益挂钩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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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四川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财政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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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现将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做好2005年企业工资总额同经济效益挂钩工作的通知》(劳社部函[2005]225号)转发给你们,同时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以下贯彻意见,请一并遵照落实。一、充分认识做好工资总额同经济效益挂钩工作的重要意义,严格按照劳社部函[2006]225号文的有关精神和部门职能分工,认真做好2005年企业工资总额宏观调控工作,使企业工资总额和工资水平在经济效益提高的基础上合理增长。二、所有实行工效挂钩办法的企业,都要按照本通知要求,认真开展工效挂钩自查工作。各省属企业应于2006年5月底前,将自查情况分别报送省劳动保障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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