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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奉宪示禁”与“阖乡公约”之间——明清福建同安县规约碑中的社会秩序
引用本文:罗桂林.在“奉宪示禁”与“阖乡公约”之间——明清福建同安县规约碑中的社会秩序[J].福建论坛(人文社会科学版),2023(5):160-173.
作者姓名:罗桂林
作者单位:南昌大学历史系
基金项目:江西省社会科学基金一般项目“江西传统地名文献整理与文化传承研究”(19LS02);
摘    要:福建同安县的规约碑最早可上溯至晚明,入清以后才大量出现,形成“规约碑铭化”的现象。“树碑”过程有助于将规范嵌入公共空间,营造出权力持久化和日常化的政治景观,反映了晚明以后在社会秩序复杂化的背景下,官府与乡族共同整编社会秩序的努力。规约碑可分为“奉宪示禁”和“阖乡公约”两类:前者以官府权威独断的面目呈现,但背后往往是乡族集团策略性选择的结果;后者除了表明自治化的深入发展外,也表明地方乡族与官府权威的互动交流。“奉宪示禁”与“阖乡公约”之间的密切关系,体现了明清时期中国地方社会秩序运作的复杂性和流动性特征。

关 键 词:规约  碑铭化  奉宪示禁  阖乡公约  同安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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