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对基层检察院捕后判处缓刑案件比率较高的思考
作者姓名:吴为民  王芹
作者单位:江苏省铜山县人民检察院,江苏徐州221116
摘    要:由于批摘案件承办人执法理念的滞后以及侦查人员在收集证据方面的不足和审判量刑的不均衡等原因导致实务中捕后判缓的案件比例较高,必须采取建立逮捕条件证明制度、正确贯彻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加强审判监督等措施加以解决。

关 键 词:捕后判缓  原因  逮捕条件  宽严相济
本文献已被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