波斯纳法理学的三位一体:实用主义·经济学·自由主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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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成凡.波斯纳法理学的三位一体:实用主义·经济学·自由主义[J].学术研究,2003,70(2):62-6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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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成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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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北京大学法学院,北京1008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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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本文对波斯纳的“实用主义·经济学·自由主义进行整体概括 ,通过比较不同学科对法理学的贡献 ,证明了经济学方法的价值 ;通过比较不同国家、社会对市场的重视 ,证明了财富最大化的效率标准 ;通过国家的兴衰 ,证明了自由主义的正确。所以 ,波斯纳三位一体的法理学方法 ,又可以用科学与功利进行概括 ,波斯纳希望在这个共识的基础上 ,完成对法学的重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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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法理学 波斯纳 实用主义 经济学 自由主义 |
Posner’s Jurisprudence:a Trinity of Pragmatism,Economics and Liberalis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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