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如何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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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葛洪,刘长志.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如何管理?[J].天津社会保险,2015(1):47-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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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葛洪 刘长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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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天津社保津南分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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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一、天津市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基本情况个人账户是天津市医疗保险"统账结合"模式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建立的目的是明确个人在医疗保险缴费中的责任和促使个人约束医疗消费行为,具有私有性、强制性和互济性的特点,其所属权在于参保个人,只能被缴费个人使用。无雇主"个人缴费"人员和困难企业等不强制缴纳和建立个人账户,在职人员个人账户完全来源于在职缴费的划拨,用完则没,退休人员不缴纳费用,家庭成员之间不能相互使用个人账户。个人账户不能用于支付未列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药品和诊疗项目,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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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个人账户 基本医疗保险 私有性 强制缴纳 统账结合 支付范围 退休人员 诊疗项目 统筹基金 个人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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