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政治审查的合宪性审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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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郑贤君.作为政治审查的合宪性审查[J].武汉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8,20(5):508-5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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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郑贤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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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首都师范大学 政法学院,北京 10008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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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北京市委宣传部项目(编号:2016XCB15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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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合宪性审查的目的是为了维护宪法权威,确保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其意在加强执政党的领导、维护社会主义法治的统一并且保持国家稳定。我国宪法传统和历史说明,合宪性审查不是“对准立法机关的一门大炮”,与削弱和制约民主有着本质区别。宪法规定的权力机关负责监督宪法实施决定合宪性审查属于政治审查,是民主立宪主义的产物,与自由立宪主义的法院审查模式具有差别,故而应在符合我国宪法法理的前提下思考这一宪法设计,阐明谁审查、为什么审查、如何审查、审查什么和审查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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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合宪性审查 政治审查 民主立宪主义 权力机关 宪法监督 规范性文件 |
收稿时间: | 2018/6/25 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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