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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法律保障
引用本文:桂林.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法律保障[J].决策咨询通讯,2006,17(3):27-30.
作者姓名:桂林
作者单位:安徽省公安职业学院
摘    要:中国是拥有13亿人口的大国,其中80%的人口在农村。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农村的发展取得了举世公认的成就,农民收入和生活水平显著提高,农业为国家工业化建设和国民经济发展做出了历史性贡献。中国农民,用仅占世界百分之几的土地养活了占世界20%的人口,使得我们这泱泱大国屹立于世界东方民族之林。但是,我们也应当承认,随着现代化进程的加快,特别是上世纪90年代中期以来,农民收入增长缓慢,农村市场需求明显不足,社会不稳定因素增加,制约着经济的发展,影响社会和谐稳定。从总理亲自为农民工追讨工资,到十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近日《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又及时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权益保护法》也在起草之中。这些都说明,依法全面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问题已经引起中央新领导集体重视和全社会的关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已经提到了党和国家重要的议事日程,这对我国的现代化建设具有长远的战略意义。依法治国,是我们的基本国策,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必须依靠法律做强有力的保障。以下就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从法律保障的角度谈谈自己的几点思考。

关 键 词:社会主义新农村  法律保障  社会不稳定因素  国民经济发展  中国  农民工问题  农民收入  改革开放  90年代中期  农村市场需求
修稿时间:2006年4月17日
本文献已被 维普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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