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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伦理居住的法则:海德格尔的荷尔德林阐释
引用本文:葛体标.元伦理居住的法则:海德格尔的荷尔德林阐释[J].理论界,2013(4):106-109.
作者姓名:葛体标
作者单位:宁波大学人文与传媒学院,浙江宁波315211
基金项目:本文系教育部社会科学基金青年项目“当代视域中的荷尔德林悲剧思想”(项目号:12YJC752009);宁波大学人才工程项目(项目号:20111008).
摘    要:在海德格尔看来,荷尔德林为虚无主义和无家可归的境况提供了元伦理居住的可能性。通过对荷尔德林的阐释,海德格尔意在寻找元伦理居住的法则。首先是命运的本质法则即本己和他异的调谐,从而重新确立开端。其次是至高者,作为天命发送的法则,恰恰是间接者的间接性。最后是柔和的法则,只有在柔和的法则中,既承纳了天命的发送,又达成本己和他异的调谐。天地神人的四方域成为了元伦理的诗意居住之地,而法则被柔和地庇护于诗人的词语中。

关 键 词:无家可归  元伦理的居住  柔和的法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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