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社区管委会:对村民自治的除弊补缺——公共服务下沉背景下农村社区管委会体制的实证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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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勇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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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浙江林学院,农村研究所,浙江,临安,3113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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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浙江省社会科学规划课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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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从对浙江舟山的实证调查得知,农村社区管委会实际上是乡镇政府向建制村延伸的派出机构.它在很大程度上反映了公共服务下沉背景下国家政权重返农村基层的现实要求;表现了政府对现行"村委会"模式的除弊补缺和理顺"基层政权"与"自治组织"之间关系的积极努力.但舟山的管委会体制存在着严重的内外洽合性问题,需作改进.在职能上,应改"社区管理委员会"为"社区管理服务站";在与村级组织(包括村委会)的关系上,应改事实上的"领导"与"被领导"关系为"指导、支持、帮助和协助"的关系;在机构人员组成上,应变管委会与"两委会"之间的"角色交错"、"角色冲突"为"角色分离"、"各尽其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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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现代国家建构 公共服务均等化 农村社区管委会 村民自治 浙江舟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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