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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重整中管理人的选任
引用本文:杨庆玖.公司重整中管理人的选任[J].决策探索,2001(6):56-57.
作者姓名:杨庆玖
作者单位:中共漯河市委办公室
摘    要:公司重整又称公司更生.它是指对已具破产原因或有破产之虞而又有再生希望的公司,进行经营上的整顿,保护继续营业,实现债务调整,使之摆脱困境,走向复兴的再建型债务清理法律程序和制度.公司重整制度的注意力,不限于避免破产,更重要的是为重建事业,促使有破产危险的公司摆脱财务困境,维持生存并复苏和发展.重整制度最早产生于英国,兴盛于美国、日本、法国等国家和地区,当今在世界各地普遍发展,被广泛采用.近年来,重整制度对市场经济国家社会经济的影响日益扩大.

关 键 词:管理人  公司重整  公司更生法  破产法  风险防范  管理人选任制度  人才选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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