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体系强化国有资产监督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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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马丽英.建立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体系强化国有资产监督管理[J].云南财贸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5,20(5):52-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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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马丽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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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马丽英(闽江学院 管理学系,福建,福州,3501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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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十六大以来,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体制进行了创新,国资委成为国有资本出资人的唯一代表,统一行使国有资本出资人的各项权能.当前大部分地方开始采用"国资委--国有资本运营主体--国有资本投资企业"这种"三层次"监管模式.这种模式有助于实现政资分开、政企分开,但国资监管和运营主体的责任及其监督机制没有相应到位.因此,应建立国有资产经营预算体系,据以强化对国资监管和运营主体的责任约束,并实行信息透明公开等强化监督措施,建立科学合理的奖惩机制,才能深化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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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强化责任 社会监督 奖惩机制 |
文章编号: | 1672-4755(2005)05-0052-02 |
修稿时间: | 2005年5月2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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