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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工“入仕”有待商榷
引用本文:朱增.社工“入仕”有待商榷[J].中国社会导刊,2013(10).
作者姓名:朱增
作者单位:东莞市民政局社会工作科
摘    要:今年,明星曾志伟等数名香港政协委员曾联名提议广州将社工纳入公务员系统.对此,广东省东莞市横沥镇隔坑社区服务中心副总干事谭翠莲认为,内地和香港情况不同,若急于把社工纳入公务员系统,将会使社工队伍走进"取悦上级,而非取悦老百姓"的死胡同. 在香港,社工"入仕"并不鲜见,注册社工除了在NGO供职之夕l、还可以应聘到政府机构提供服务,但香港的经验未必适合内地.事实上,社工的独立第三方角色,正是内地各级政府引入社会工作最为倚重的一点,也为各地社会工作制度政策所强调.也正是因为社工中立的旁观者角色,与矛盾问题双方都无利益瓜葛,社工才为服务对象所信任和认可.因此,在官民互信基础不足的环境下,让社工"入仕",转变为公务员的身份,并不利于社工做好这份常常需要充当独立第三方角色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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