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刑法定与个案公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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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王瑞君.罪刑法定与个案公正[J].东岳论丛,2004,25(6):191-19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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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王瑞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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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山东大学威海分校,法学院,山东,威海,2642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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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公正是法永恒的价值和最高追求。贯彻罪刑法定原则的刑法对罪与刑采取普遍适用的标准,体现了一般公正,但罪刑法定之"法"无法以一种完美无缺的公平方式适用于一切案件,个案公正问题由此产生。刑事司法具有个案处理的特点,由法官在遵循罪刑法定原则下,依据公平、正义的价值判断来处理千差万别的案件,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弥补由于罪刑法定之"法"的局限性可能损及的某些公正,其中公开、公平的诉讼机制的设立则是确保法官司法裁量权公正行使的最佳切入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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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罪刑法定 一般公正 司法裁量 个案公正 |
文章编号: | 1003-8353(2004)06-0191-04 |
修稿时间: | 2004年3月2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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