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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非法干扰与航空安全责任界定
引用本文:车彤.论非法干扰与航空安全责任界定[J].四川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4(Z1).
作者姓名:车彤
作者单位:中国民航飞行学院管理科学系
摘    要:非法干扰可以是自然力量 ,也可以是人为因素导致的危害民用航空运输安全的行为 ,但是从民用航空运输处罚的角度来看 ,对于自然因素导致的非法干扰行为只能积极预防 ,能够给予处罚的只能是人为因素导致的行为。因此 ,法律意义上的非法干扰就是指发生于飞行中的航空器内人为因素导致的危及航空运输安全的、尚不构成犯罪的行为。 9 11事件发生以后 ,各国都加强了航空安全措施 ,我国也于2 0 0 2年决定组建空中人民警察 ,在这一背景下 ,如何界定航空安全责任便是我们探讨的重要课题。

关 键 词:非法干扰  航空安全  安全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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