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回家看看”入法 莫质疑法治善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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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司马童.“常回家看看”入法 莫质疑法治善意[J].山西老年,2013(9):6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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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司马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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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今年7月1日施行,规定家庭成员应当关心老年人的精神需求,不得忽视、冷落老年人。与老年人分开居住的家庭成员,应当经常看望或者问候老年人。"常回家看看"原本属于关心老年人精神需求的道德问题,随着新法的修订,如今变成了必须遵循的法律规定。对此大家纷纷热议,但我们不应过于质疑"常回家看看"的法治善意。值得深思的是,"常回家看看"的简单需求,何以成了许多老年人的"热门呼声"?归根到底,说明人们在对老年人的应尽责任上,做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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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老年人权益 善意 家庭成员 精神需求 法治 质疑法 忽视 关心 施行 新修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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