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健全法制的必要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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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陶景侃.论健全法制的必要条件[J].甘肃社会科学,198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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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陶景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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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建国以来,我国法制建设经历了曲折发展的道路。五七年以前,国家陆续颁布了一系列法律、法令、条例,建立和加强了法院和检察机关,初步形成了法治的社会风尚。但是,五七年以后出现了一种依靠“人治”,不靠法制,以政策代替法律的倾向,阻碍了法制的健全,这就给林彪、“四人帮”破坏法制建设以可乘之机。教训是极为深刻的。今天,我们重新走上健全法制的道路,但是,需要解决若干理论问题和实际问题,为健全我国法制创造必要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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