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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已婚女性人口的婚姻与择偶
引用本文:崔凤垣.北京市已婚女性人口的婚姻与择偶[J].人口与经济,1994(3).
作者姓名:崔凤垣
作者单位:北京经济学院人口经济研究所
摘    要:婚姻观念、择偶方式是人口婚姻家庭问题研究的重要方面。而人口的婚姻观念、择偶方式又是随着一个社会的政治、经济、文化的演进而不断发生变化的。1991年北京婚姻与家庭调查为这一研究提供了丰富的资料。本文主要依据这次联合调查的有关资料,对北京市人口婚姻观念、择偶方式及其变迁,作一初步研究。 一、基本情况 ——初恋年龄。本次调查了2163名妇女,根据她们的自述,其初恋年龄是:57.9%的人在20—24岁时开始初恋,23.1%的人在25—29岁时初恋,低于20岁和高于29岁开始初恋的人,分别占16.3%和2.7%。这一情况与中国城市女性的生活经历和相关法律是相吻合的。中国城市尤其是大城市,其女性受教育程度较高,基本上达到高中毕业的程度,即18—20岁左右;而女性高就业率的现实决定,她们必须先解决就业问题,然后再解决婚姻问题,否则是找不到理想的伴侣的;而新中国两个婚姻法对妇女结婚的最低年龄要求是18岁和20岁。这一切就决定了女性初恋年龄是不会过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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