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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清末新刑律的制定看沈家本的法律思想
引用本文:宋加兴.从清末新刑律的制定看沈家本的法律思想[J].浙江学刊,1984(5).
作者姓名:宋加兴
作者单位:河北大学法律系
摘    要:清朝末年《新刑律》的颁布,标志着中国的封建刑律走向资产阶级化的开端。1900年义和团运动失败以后,清廷面临资产阶级革命的冲击和帝国主义列强的威胁,走投无路,惶惶不安。在这种形势下,身任封疆大吏的洋务派头子张之洞,于1901年7月与另一个封疆大吏刘坤——联名向清廷建议“变法维新”,其中在法制方面提出了禁讼累、革差役、省文字、恤相验,省刑责、重众证、改罚锾、修监羁、教工艺、派专官等九项建议,作为消“除祸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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