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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村民自治条件下党的领导
引用本文:蒋卫民.论村民自治条件下党的领导[J].中州学刊,2004(3):62-65.
作者姓名:蒋卫民
作者单位: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河南省委,河南,郑州,450003
摘    要:村民自治必须坚持党的领导,这是由我国民主建设的性质、特点和基本国情决定的;是农村改革历史经验的科学总结;也是由我们党的性质、执政地位决定的.同时,实行村民自治,也给党的领导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要保证党对村民自治的领导,就必须不断改善党的领导,从而更好地坚持党的领导.要在党的领导下,有步骤、有秩序地推进村民自治,进一步发展农村基层民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

关 键 词:党的领导  村民自治  基层党组织  民主
文章编号:1003-0751(2004)03-0062-04
修稿时间:2004年1月20日

On Party's Leadership under the Conditions of Villagers' Autonomy
Abstract:
Keywor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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