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张明亮:党支部和村委会的关系在法律上是很明确的,矛盾大多产生在具体执行上。党支部应是农村的领导核心,这是毫无疑问的,悬执政党的性质决定的,党要抓大事,党要管党,所以党支部要树立依法办事、增强民主与法制的观念。反之村委会要尊重、维护党的领导,向党支部汇报工作。但党支部不能包办、代替村委会工作。至于涉及村内一些重大问题,我想不是党支部,也不是村委会说了算,而是由村民会议研究决定,这是由法律所规定的。全国人大曾作出过党支部与村委会的关系表述,我认为很好,很新颖:第一叫政治上领导,第二是工作上指导,第三是思想上引导。我认为“两委”问题实际上没有太大的矛盾,矛盾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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