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适新诗理论简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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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张永仁.胡适新诗理论简论[J].中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1989(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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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张永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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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我国的新诗和新诗理论都是从胡适开始的。他的新诗理论集中体现在1919年写的《谈新诗》一文中,也散见在评论、序言、通信中。尽管其理论并不系统,也欠深刻,但却代表了新诗开创初期的理论水平。朱自清在《<中国新文学大系·诗集>导言》中指出,胡适的诗歌主张,“大体上似乎为《新青年》诗人所共信;《新潮》、《少年中国》、《星期评论》,以及文学研究会诸作者,大体上也这般作他们的诗。《谈新诗》差不多成为诗的创造和批评的金科玉律了”。这个评价是公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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