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马克思主义慈善公益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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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玉苗,陈元明.论马克思主义慈善公益观[J].学术论坛,2013,36(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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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玉苗 陈元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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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 华中师范大学社会学院,湖北武汉,430079 2. 广西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广西桂林,5410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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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马克思主义认为慈善有劳动人民之间的慈善和统治阶级的慈善之分.劳动人民之间的慈善伴随人类的历史,它发挥相互扶持和凝聚作用,体现着民众的道德和社会的温暖,是真正的慈善;统治阶级的慈善是阶级社会的产物,是阶级统治的工具,是虚假的慈善.在生产资料公有制的社会,慈善事业失去其存在的基础,而劳动人民之间的慈善则被科学化、组织化、制度化的社会公益事业取代.我国社会主义公益事业体现了社会成员的主体地位和社会主义价值取向,是社会自我组织、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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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马克思主义 慈善观 公益事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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