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国两制”构想理论依据初探——学习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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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在解决台湾、香港问题的进程中,党中央在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逐步形成了“一国两制”的构想。一九八二年九月,邓小平同志在同撒切尔夫人谈话时第一次明确地提出了“一国两制”的概念,随之在国内外引起了强烈的、积极的反响。现在,如所周知,香港问题已经按照这一构想,在原则上获得了圆满解决,并为以和平方式解决国际争端创立了一个光辉的范例,纵观近期历史,社会主义国家的领导人倡导的政治主张,能够在世界范围内获得如此广泛的支持和赞誉的,除了周恩来总理一九五四年在万隆会议上提出的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外,再没有可以与之相伦比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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