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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协同创新 提升区域立法质量
作者姓名:付子堂
作者单位:西南政法大学校机关,重庆400030
摘    要:协同创新是高等教育的一个很好的发展路径,对法学高等教育的发展也具有战略意义。高等学校有四大功能,即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和文化传承。通过协同创新,可以更好地发挥这四大功能,由此提高人才培养的质量。而问题就在于,我们与谁搞协同?教育部有关文件对这个问题有一定的回答。我个人的理解是,法学高等教育主要应当注意与立法机关、司法机关、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加强协同,当然也要注重与各类企事业单位进行协同。其中一个很重要的协同,也是我们过去做得不够的地方,就是与立法机关的协同。法律院校与立法机关建立协同关系,推进协同创新,这是提高法学高等教育质量的一项重要措施。借此机会,我向各位同行报告一下西南政法大学在这方面所做的工作。

关 键 词:协同创新  立法质量  高等教育质量  立法机关  西南政法大学  人才培养  企事业单位  高等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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