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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踪人的财产管理人诉讼地位理论探讨
引用本文:兰仁迅.失踪人的财产管理人诉讼地位理论探讨[J].佳木斯大学社会科学学报,2005,23(6):26-29.
作者姓名:兰仁迅
作者单位:华侨大学,法学院,福建,泉州,362021
摘    要:关于失踪人的财产管理人诉讼地位的观点,学界主要有法定诉讼代理人说、当事人说和融通说。其中,当事人说在我国不仅可以找到相应的法律依据,而且可以诉讼担当理论进行圆满地解释。因此,失踪人的财产管理人因失踪人的财产涉讼时,应当以自己的名义进行诉讼。

关 键 词:失踪人的财产管理人  法定诉讼代理人说  当事人说  诉讼担当
文章编号:1007-9882(2005)06-0026-04
修稿时间:2005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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