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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平讼理:传统国家治理中的循吏司法及其现代启示——以汉代为中心
引用本文:田钝夫.政平讼理:传统国家治理中的循吏司法及其现代启示——以汉代为中心[J].宁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22(1):17-23+46.
作者姓名:田钝夫
作者单位:中国政法大学法律史学研究院
基金项目: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重大委托项目“中华法系与中华法律文化问题研究”(20@ZH018);;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公正和谐:中国传统社会多元纠纷解决机制”(17JJD820012);
摘    要:循吏是指“奉法循理”之吏,在国家治理中扮演“亦官亦师”的角色,承担着“养民”“教化”和“理讼”三重使命。司法是循吏在国家治理中的主要任务之一,这一任务广泛体现在“养民”“教化”和“理讼”三项活动之中。循吏司法不仅是理讼的过程,也是教化甚至养民的过程。汉代是中华法系形成和发展过程中的一个重要阶段,汉代循吏的司法实践以“无讼”为价值追求,在理讼过程中多以“教化”为具体手段,注重把“国法”和“人情”结合起来,体现出“奉法循理”的风格,以此达到政平讼理的效果,实现以德化民的目的。汉代循吏司法深刻影响了中国的法律传统,推动了中国古代法律与道德的共同治理,是“德法共治”的国家治理体系建构过程中的重要力量,为当代国家治理提供了有益的传统借鉴。

关 键 词:循吏  国家治理  奉法循理  政平讼理  德法共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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