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1849年德国学者盖尔维努斯在他的四卷本著作《莎士比亚》中第一次将莎士比亚的戏剧创作分为三个时期.1877年英国学者道顿在其《莎士比亚入门》中将莎士比亚的创作分为四个时期.我以为在以往的莎氏创作分期研究中,不论是“三分法”,还是“四分法”,普遍存在着以下几个问题:(一)莎士比亚开始创作的历史剧取得了巨大的成功,他的全部创作又以历史剧结束,而以往的分期研究都忽视了这个重要的事实,对莎士比亚的历史剧创作没有给予应有的地位和评价;(二)莎士比亚的喜剧是从一个比较低的起点上开始的,而以往的分期研究常常把莎士比亚的喜剧创作误定为莎士比亚全部创作的开始,不恰当地、过分地强调了所谓莎士比亚创作受到“大学才子”作家的影响;(三)未能将莎士比亚时代的社会生活、文艺潮流与莎士比亚的创作活动有机地结合起来做全方位的透视.由于上述问题的存在,影响了人们对莎士比亚创作真实轨迹的辨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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