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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体另解
引用本文:于海江.主体另解[J].江汉论坛,2015(5).
作者姓名:于海江
作者单位:辽宁社会科学院哲学所,辽宁沈阳,110031
摘    要:学术界一般认为只有人才是主体,但是这种认识是不完整的.主体的基本特征是自由,自由代表自立、自动、自为、独立,凡是能够自由独立自己做主的事物,都是自然主体.自然主体相比较会产生比较主体,比较主体在比较关系中的地位是相对的,可以相互转化.人是特殊的自然主体和比较主体,在自然与人的比较关系中,人的认识参与其中,从而产生了认识主体与客体的关系.深刻把握“主体”的物质本体性对驳斥当前存在的“实践唯物主义”的“实践本体”错误具有重要意义.

关 键 词:自然主体  物质本体  比较主体  认识主体  实践唯物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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