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薪”可否不经劳动部门而直接向法院申请“支付令”? |
| |
引用本文: | 袁建文.“讨薪”可否不经劳动部门而直接向法院申请“支付令”?[J].中国劳动,2013(1):63. |
| |
作者姓名: | 袁建文 |
| |
作者单位: | 江西省于都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
| |
摘 要: | <正>问:2012年2月1日,某制衣厂员工王某等20多位农民工被老板拖欠2个月的工资共计4万多元。但当他们拿着工?资欠条来到法院申请"支付令"时,法院却不受理,说一定要先到劳动部门去处理。请问,"讨薪"可否不用到劳动部门申请,直接去法院申请"支付令"?答:《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
|
关 键 词: | 支付令 用人单位 最高人民法院 劳动者保护 劳动合同法 申请 农民工 合同约定 劳动报酬 仲裁法 |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