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建设性的舆论监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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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姜德锋.论建设性的舆论监督[J].学术交流,201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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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姜德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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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黑龙江大学 新闻传播学院,哈尔滨,1500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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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黑龙江省教育厅基金项目“新闻采访活动伦理规范研究”(12512244);黑龙江省社科基金项目“新闻舆论监督与党和政府中心工作的关系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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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新闻媒体不仅是社会的“传声筒”,而且还应发挥“瞭望哨”功能。舆论监督对社会具有危机预警、维护规范的重要价值,堪称媒体的天职。舆论监督的原理在于大众传媒的“公开性”。中国的新闻舆论监督应多取其建设性,努力避免“扒粪揭丑式”的监督取向,这是由我国的社会体制和媒介体制决定的。建设性的舆论监督可以使媒体的功能得到充分释放,也有助于养成记者的社会责任意识。发挥建设性,要求新闻媒体围绕各级政府中心工作和社会普遍关注的公共事务开展舆论监督。同时,监督报道还应恪守新闻采访过程的“程序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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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舆论监督 价值取向 建设性 选题标准 程序正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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