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脸识别技术的应用风险及其法律规制———以«个人信息保护法»的制定为契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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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夏金莲.人脸识别技术的应用风险及其法律规制———以«个人信息保护法»的制定为契机[J].西昌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21,33(1):55-6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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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夏金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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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贵州民族大学法学院?贵州 贵阳 5500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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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人脸识别技术通过对人脸图像进行特征提取、分类识别,从而达到身份鉴别的目的,其具有识别的自动性、自然性和风险防控的复杂性等特征。人脸识别技术应用场景众多,根据应用目的的不同,可以将其划分为基于公益目的的应用和基于私益目的的应用。人脸识别技术的应用具有侵犯个人隐私、贬损个人人格尊严、侵害个人财产权益等风险,法律规制无力是这些风险产生的主要原因。 «个人信息保护法»的制定是治理人脸识别技术应用的良好契机,未来可以以«个人信息保护法»为基础,渐次推导出适用人脸识别技术的规范,明确人脸识别技术应用的法律原则以及使用者的义务,并区分不同应用场景下法律规制的重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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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人脸识别?应用场景?应用风险?«个人信息保护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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