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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保障: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良性发展的保证
引用本文:华迎放,韩永江. 劳动保障: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良性发展的保证[J]. 中国劳动, 2006, 0(11): 6-11
作者姓名:华迎放  韩永江
作者单位:1. 劳动保障部社会保障研究所
2. 劳动保障部劳动科学研究所
摘    要:高技能人才是推动先进科技转化为生产力、实现技术进步和创新的必不可少的骨干力量,是国家的核心竞争力,在我国的人力资源中具有不可替代的突出作用。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十分重视高技能人才队伍的建设。2003年,中央召开人才工作会议,做出实施人才强国战略的重大部署。今年4月,中央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工作的意见》,明确了做好高技能人才工作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在前不久召开的全国高技能人才工作会议暨第八届中华技能大奖和全国技术能手表彰大会上,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黄菊亲切会见了高技能人才十大楷模、中华技能大奖获得者、全国技术能手代表和国家技能人才培育突出贡献奖获奖单位代表。但现实情况下,随着我国经济飞速发展,对高技能人才的需求大幅攀升。高技能人才的数量与质量却难以满足经济发展的需求,高技能人才的短缺已经是国内各地区普遍存在的现象。之所以出现高技能人才短缺,薪酬福利水平过低是重要原因之一。一线高技能劳动者在企业收益分配中一直处于弱势地位,不仅与管理技术人员存在较大的收入差距,而且部分非公企业还存在工作时间长、定额标准高、劳动条件差、工资待遇低等问题。此外,由于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与劳动者个人的缴费工资存在着较强的正相关关系,因而,他们的基本养老保险等待遇也在“谷底”,与其对企业的贡献和为社会创造的财富不成比例。过低的社会保险与薪酬福利,严重阻碍了高技能人才的成长和发展,是家长和学生本人不愿上技校进行技能培训以及毕业后不愿从事蓝领职业的根本原因,也是制约现有高技能人才充分发挥才能的重要因素之一。目前国家尚未出台专门针对高技能人才劳动保障问题的全国性政策,只是各部门及各级地方政府先行实施优惠政策。劳动保障部在2003年底颁布的《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决定做好高技能人才培养和人才保障工作的意见》中仅提出了“积极争取地方政府建立津贴制度,提高高技能人才待遇水平”的原则要求。目前,部分地区如山东、江苏、海南等地已出台了专门针对高技能人才劳动保障方面的优惠政策,通过建立高技能人才政府津贴制度,加大了对高技能人才的保障和激励力度。值得关注的是国资委即将于今年11月初推出的《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暂行(试行)办法》中,将高技能人才列入股权计划的激励对象之中。但从总体上看,高技能人才劳动保障工作相对薄弱。有关政策文件对高技能人才的劳动保障问题的规定普遍比较原则,难以落实,缺乏具体的可操作性的配套政策措施,且前瞻性和力度不够。总体来讲,高技能人才劳动保障政策力度较小、未成体系。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就高技能人才的劳动保障问题展开了专题调查研究。


Labor and Social Security: The Guarantee of Training for High Skilled Talents
Hua Yingfang,Han Yongjiang. Labor and Social Security: The Guarantee of Training for High Skilled Talents[J]. China Labour, 2006, 0(11): 6-11
Authors:Hua Yingfang  Han Yongjiang
Abstract:
Keywor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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