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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较法在语法教学中的运用
引用本文:梅广亮,梅尚筠.比较法在语法教学中的运用[J].扬州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1988(3).
作者姓名:梅广亮  梅尚筠
作者单位:海安县教师进修学校,扬州师院中文系
摘    要:一比较法在各科教学中普遍适用,而在语法教学中更具有广泛的适用性,并能够收到显著的教学效果。一、概念术语的比较,可以帮助学生精确地掌握知识语法中涉及的概念术语很多,为了科学地说明语法规律,就必须要求学生确切地理解和掌握它们的含义。语法中不少既有联系又有区别的概念是极易混淆的。比如,一些学生概念不清,把“主语残缺”的句病说成是“没有主语”。其实,没有主语的句子未必就是病句。省略了主语的省略句。非主谓句中的无主句,都是“没有主语”的句子。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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