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04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记帐利率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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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无[,].关于公布2004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记帐利率的通知[J].劳动理论与实践,2005(2):39-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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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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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四川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2]四川省财政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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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贯彻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的通知》(川府发1997]151号)中“个人帐户储存额的记账利率,南省劳动厅会同有关部门参考银行同期储蓄存款利率,每年定期确定”的规定,经研究,2004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储存额的年记账利率为2.25%,按此利率计算的利息并入个人帐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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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 储蓄存款利率 企业职工 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 四川省人民政府 记帐 个人账户 国务院 记账 储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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