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当法律程序对我国行政程序立法的启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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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李明.正当法律程序对我国行政程序立法的启示[J].管理科学文摘,2011(4):33-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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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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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泰州市海陵区团委,江苏泰州2253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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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正当程序起源于英国的“自然正义”,光大于美国的“正当程序原则”,其主要内容包含对程序主持者的正当性要求,接受法律结果的主体对程序的正当性要求及程序的及时性和公开性等等。总之,正当程序将法律转化为一种看得见的正义。我国历史上一直是人治型国家,只重实体不重程序。但是程序的正当性已成为现代行政的基本要求,因此,我国需借鉴外国尤其是美国的正当程序制度,加以消化吸收使之为我所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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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正当程序 自然正义 启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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