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民族区域自治的光辉历程──纪念《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实施十周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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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孟宪凤.我国民族区域自治的光辉历程──纪念《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实施十周年[J].赤峰学院学报(汉文哲学社会科学版),199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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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孟宪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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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民族区域自治作为我国解决民族问题的一项基本政策和重要政治制度,是中国共产党把马列主义普遍真理同中国具体实践相结合的产物。中国共产党领导各族人民走过了一个长期探索与曲折的道路:既从强调民族自决权、主张联邦制,到强调民族自治权,采取民族区域自治;从陕甘宁边区的民族区域自治实践,到内蒙古自治区的建立;从195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实施纲要》的形成,到198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的制订.成功地解决了我国的民族问题,中华民族已昂首挺立于世界民族之林。现在,我国建立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的工作已基本完成.但是,继续贯彻落实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依然任重道远。我们相信,全国各族人民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更加健全完善,结出民族团结、进步、共同繁荣的硕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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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科学社会主义 民族区域自治 民族纲领 民族自治机关 自治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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