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人事代理制度是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产生的一种新型的人事管理方式,是以人才市场为基本前提,以委托授权为基础,以人员服务为重要内容的规范化人事管理模式。自1995年12月国家人事部宋德福部长在全国人事厅局长会议上明确提出要建立和推行人事代理制度以来,人事代理工作在全国得到迅速发展,服务对象由最初的不具备人事管理权限的非国有企业发展到国有企事业单位,代理的内容也发生了根本的变化。在高校实行人事代理制度,是高校用人制度和模式与社会接轨的一种积极的探索和实践,在深化高等学校人事制度改革的今天,高校要尽快实行人事代理制度,以改变学校对人事事务包揽过多和人才对学校依赖过多、依附过多的计划经济体制下的人事管理模式,使人事代理制对高校人事制度改革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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