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正在河北某村庄,村委会建立了一整套集体会议决策制度,即凡事均需经过村两委的例行会议讨论决定,此举也被上级树立为村庄治理制度建设的典型。一次,该村庄申请到上级拨款,用于建设村庄互联网入户工程。该村有6个村民小组,其中5个小组集中连片(当地称为"主村"),而第6小组处在离主村8公里的山沟里。村两委会议讨论决定,该笔拨款将按各小组的人口数量平均分配,并由各小组分别负责自己的网络设施建设。得知此决定后,第6小组村民感觉不公,联名向村两委反映:这一分配方案没有考虑到第6小组距离远、山上铺设网络设施成本高。而村长反馈说,"此建议的确有道理,但是此事已经上会讨论并做出了决定,无法更改,在今后的资金分配中,村两委会考虑这些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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