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股份合作改革中“性别化”的土地权利——基于女性主义视角的研究个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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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王晓莉,张 潮,李慧英.论股份合作改革中“性别化”的土地权利——基于女性主义视角的研究个案[J].中国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4,31(2):48-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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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王晓莉 张 潮 李慧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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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清华大学中国农村研究院;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中共中央党校科学社会主义教研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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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第54批面上资助一等(编号:2013M5401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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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随着农村土地股份合作改革的推进,妇女个体的合法权益屡屡遭到剥夺。从女性主义视角来看,"农嫁女"的合法土地权利受侵,属于公共行政管理问题,而非单一的妇女问题。它不仅侵害了妇女的合法权利和身心健康,也对国家推行城乡一体化改革形成强大阻力。明确并完善农村集体组织成员资格的界定标准和操作规则,保障弱势妇女群体参与村民自治,强化推行性别平等的村规民约修订,弱化农村传统的社会性别偏好,有助于应对这一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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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土地股份合作 农嫁女 女性主义视角 湖北洪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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