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现代企业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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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庄长君.美国现代企业制度[J].引进与咨询,199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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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庄长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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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正> 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中指出:“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是发展社会化大生产和市场经济的必然要求,是我国国有企业改革的方向。”为了推动我国国有企业改革,加速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本文介绍美国现代企业制度的若干情况,以供借鉴和吸收其成功经验。 一、现代企业体制及其演变趋势 美国至今约有700万家企业,早期以私人资本家所有为主的公司,已经演变为占95%的由股东持股的股份有限公司,还有一些有限合伙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和合资公司,以及许多个体户和一般合伙公司(无限责任)在股份有限公司中,多数是团体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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