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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新刑法关于贪污罪主体范围之界定
引用本文:康凤英.论新刑法关于贪污罪主体范围之界定[J].求是学刊,1998(4).
作者姓名:康凤英
作者单位:黑龙江大学法学院
摘    要:论新刑法关于贪污罪主体范围之界定康凤英一1997年3月14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的修订的刑法,第382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第2款规定:“受国家机关、国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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