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股东表决权的比较法研究
作者姓名:王怀勇  纪梦
作者单位:1. 西南政法大学,重庆,401120
2. 青岛元鼎律师事务所,山东,青岛,266071
基金项目:西南政法大学青年课题 
摘    要:股东表决权的主要功能及意义,即是透过民主程序,使得身为公司投资者的股东能适当监督公司的人事布局与经营策略,以确保自己对公司的投资不致落空.同时,股东也可以藉由参与股东会并以股东表决权的行使(无论直接或是间接)制衡经营不善的经营者或淘汰更换公司经营者.藉助比较研究的方法,可以重新审视与检讨我国<公司法>关于股东表决权的制度,为我国公司自治的实现奠定坚实的理论基础.

关 键 词:股东表决权  公司自治  比较研究
本文献已被 CNKI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